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湘西自治州民宗委
关于举行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(草案)》听证会的公告
为加强本州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,根据立法安排,州民宗委代州人民政府起草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(草案)》),经多次征求修改意见,现形成第十稿。按照开门立法、民主立法的要求,为了切实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,集中民智、反映民意,州政府法制办、州民宗委决定召开《条例(草案)》听证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时间和地点
听证时间:2018年4月12日上午9:00
听证地点:湘西自治州金土地宾馆有限公司13楼四会议室
二、听证事项及内容
对《条例(草案)》的可行性、必要性、合法性,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听证会组成人员(共30至35人)
听证代表名额30至35人。
1、公开产生公众听证代表:凡年满18周岁,关心熟悉或关注传统村落有关情况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;如果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名额,采用随机抽签办法确定听证代表;
2、州内相关专家:邀请州内相关专家、学者参加;
3、邀请州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;
4、邀请部分州、县人大代表,州、县政协委员参加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方式和要求
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,均可向州民宗委申请作为听证代表。
报名截止时间:2018年4月7日下午5:30。
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,报名统一使用《条例(草案)》听证会报名表。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,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以电子邮件发送。
联系地址:州民宗委政策法规科(吉首市世纪大道1号)
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科
联系人:龙光华,联系电话:0743-8516212,13574388368;
戴 琳,联系电话:13974375267;
电子邮箱:13574388368@163.com;
《条例(草案)》听证会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下载:湘西自治州民宗委网站(http://mw.xxz.gov.cn/),附《条例(草案)》起草说明及《条例(草案)》。
邮编:416000。
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文化程度、公民身份证号码、工作单位及职务、通信地址、电子邮箱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。
州民宗委将于2018年4月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(听证代表)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,在湘西自治州政府网、湘西州政府法制网网站公布,并在听证会召开的前10日将有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。
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,应当支持听证代表及其它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。
特此公告。
湘西自治州政府法制办公室
湘西自治州民宗委
2018年3月23日